南潯憑借自己高超的裝逼本領(lǐng)和三寸不爛之舌,成功忽悠住了醉月樓的張媽媽,簽了三年的不平等條約。
張媽媽提供她衣食住行,她還著重強調(diào)了一條,必須要讓她吃飽,而且張媽媽不能強迫她做任何不想做的事情,她要做一個高雅的賣藝人,不見客,面都不能見的那種,三年時間一到,解除契約,她隨時可以拍屁股走人。
當(dāng)然,張媽媽也不是吃素的,在這不平等條約后面又加了一條,三年時間李云朵必須給她掙夠五百兩白銀,否則以上契約里的內(nèi)容都不作數(sh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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